西藏自治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速度位居全国第一
2009-11-19 01:14

  西藏自治区将支持引导节能降耗产业发展 自治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位居全国第一

  资料图片:童言母语店是拉萨市第一家获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个体工商户。李林 摄(图片来源:《西藏商报》)

  17日,记者从区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处了解到,自治区结合西藏实际制定了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相关措施,促进了自治区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据国家工商总局2007年的统计数据表明,自治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速度为全国第一,是全国发展最快的地区。

  区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自治区90 以上的企业都是中小企业,从1999年开始,自治区制定了针对我区企业注册收费的一系列相关政策,规定企业登记注册费比国家规定低3个百分点,企业年检费一律300元,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一律免费。实行鼓励、引导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复员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等自主创业,为其申请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提供免费的开业指导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创业人员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费用等措施。2005年后,自治区又出台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措施,清理一批阻碍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相关规定,目前仍在清理中。自治区近几年连续出台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措施,对国家规定的企业注册资金一降再降,个人只要凭有效证件都可以注册企业。国家工商总局的统计资料表明,截至2007年,我区个体私营经济增速达30 ,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速度位居全国第一,是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最快的地区。目前,自治区工商部门主要着手对个体私营经济的服务工作,加强产业政策调整,引导节能降耗的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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