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中国香港特区进入许可或签证须知
2017-01-12 20:01

  赴中国香港特区进入许可或签证须知

  2017/01/06

  一、中国公民赴香港特区

  * 凡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途经香港,可凭有效护照和联程机票在港停留7天,无需办理进入许可。

  * 停留期超过7天者,须办理一次或两次入境,每次不超过30天的进入许可。

  二、印度公民赴香港特区

  * 根据香港特区政府入境处规定,2017年1月23日起,实施“印度国民预办入境登记”措施。印度国民必须预先在网上申请及成功办妥预办入境登记,才可免签赴中国香港特区旅游或过境(如欲过境时进入香港特区)。拟搭乘航班直接过境及不会离开机场过境候机室的印度国民无需申请预办入境登记。

  成功办妥预办入境登记的印度国民须自行打印《印度国民预办入境登记通知书》。在登上前往中国香港特区的运输工具前和在香港特区办理入境检查手续时,必须带备该通知书连同与办妥预办入境登记挂钩的印度护照。印度国民若未能出示上述两份证件,会被拒登前往中国香港的运输工具,以及在抵港时被拒绝进入香港特区。

  未能成功预办入境登记的印度国民则需在赴港前直接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申领赴中国香港特区旅游或过境签证。自2016年12月19日起,中国驻外使领馆不再受理印度国民的赴中国香港特区旅游和过境签证申请,请申请人直接将旅游或过境签证申请送交中国香港特区政府入境处。

  * “印度国民预办入境登记”详情网页链接:http://www.immd.gov.hk/hks/services/visas/pre-arrival_registration_for_indian_nationals.html

  * 有关“印度国民预办入境登记”的常见问题网页链接:https://webapp.immd.gov.hk/content_ver2/indianparreg/html/schinese/indianpar_faq.html

  有关预办入境登记或印度国民赴港入境安排的查询,可采用以下方式与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联络:

  电话:00852-2824 6111 传真:00852-2877 7711

  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网址:www.immd.gov.hk 电邮:enquiry@imm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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