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罗万象的印度教
----驻印度使馆 郑清典
2006-10-18 00:00

  

印度教婚礼

  算来迄今在印度工作前后已将近十四年了。在此期间,无疑有许多机会到印度各地去考察和旅游。这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要算是印度教对这个国家的影响,它无所不包、无所不在之程令人吃惊、感慨和难忘。这里的人以宗教分群,物以宗教定性。人与人的关系要以人与神之间的距离来衡量,人的社会地位也要按与神的距离来判断。这里最著名的古迹是宗教建筑,最精美的手工艺品是神像和祭祀品,最热闹、最漂亮和干净的去处是神庙,最多的节日来自宗教,人们谈论最多的恐怕还是与各大神灵相关的事和物。有人说,不看、不进印度庙,就难知、不知印度教,这是千真万确的。在这个印度教徒约占全国总人口83%的国度里,人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无一不受到宗教,特别是印度教的影响,可算是无远弗至也。说来也许你不大相信,印度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其历史记载了了无几,但其与宗教相关的神话传说和故事却是多如牛毛,数不胜数,而且世代相传。外界基本上只能通过这些神话故事和极为有限的宗教经典,来了解印度的历史。那么,究竟什麽是印度教,它有哪些特点,又为何长年兴盛不衰呢?

  印度教是一种综合了其他多种信仰的宗教,内容丰富神秘、复杂繁多。马克思对此曾经有过一段十分精辟的论述:“这个宗教既是纵欲享乐的宗教,又是自我折磨的禁欲主义的宗教;既是林加崇拜的宗教,又是札格纳特的宗教;既和尚的宗教,又是舞女的宗教。”

  早在远古时期,生活在印度恒河平原的原始土著——达罗比荼人不理解自然界变化的规律,认为自然的变化是受某种神灵的支配,于是在他们的观念中产生了对各种自然神的崇拜,如雷电、太阳、月亮、水火等。这些自然神同时还被人格化,并赋予以名称和职能。

  约在公元前1500年左右,雅利安人由中亚进入印度。此后,随着雅利安人和当地土著人接触、交往的不断深化,前者逐步接受了后者的思想、文化、信仰和习俗。于是,便形成了由印度河流域的土著人与中亚移入的雅利安人的共同信仰和习俗组合成的印度原始宗教¬——吠陀教。其特点是崇拜种种神化了的自然力量和祖先。在印度最初奴隶制国家形成的过程中,吠陀教被增添入新内容而发展成为婆罗门教。婆罗门教把“吠陀”视为天启,宣扬祭祀万能。认为人应该也需要与神灵沟通,而沟通就需要祭祀。司祭者既为自己,也为他人祭祀。因此,他们应被尊为最高阶层的婆罗门,并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也就是说,只有婆罗门指导和参与的祭祀神灵才能获得成功。这虽是婆罗门祭司的谋生之道,但也由此而建立起了一整套繁琐的教派玄学体系和祭祀仪式。到公元8世纪左右,婆罗门教在吸收佛教和耆那教某些教义的基础上,经过改革和发展逐步形成了今天的印度教,其教义、学说亦随其地位日趋巩固而产生和被接受。

恒河沐浴

  印度教没有单一的信条,但是几乎所有虔诚印度教徒都信奉多神教主神论,他们相信众多神灵,但他们分别只向一个天神进行礼拜。正因为如此,每当你到庙中参观时,你经常可以看到各路神灵同时供奉在一座神庙之中,甚至包括神灵的情人在内。创造神梵天、破坏神湿婆、保护神比湿奴、财神勒克希米、猴神哈努曼、幸运神嘎奈什等等组成了印度教徒的庞大神明体系。该体系基本上包括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超神”,印度教称之为“梵”,或“大我”,是规定圣、俗两个世界现象的原动力,它无任何属性,超越人世间一切。“梵”属于宇宙现象的本体,人的生命现象为“我”,万物皆因我而生。凡人不解此理,因而只能轮回受苦。第二个层次是“梵”具体显现的形态,即印度教的三大主神和他们的化身、配偶、子神和守护神等。第三个层次是被人格化的自然物,如太阳神、月亮神、天神、地神、牛神、猴神、花神、树神以及男女生殖器等。其数量之大根本无法计算。有人说印度教徒崇拜数亿个神,也有人说比这个还要多得多。总之,在印度教徒看来,万物皆有灵,万物皆有神性,而且这些神灵还拥有成千上万个化身。印度朋友曾告诉我,如果你向前走出50公里,你就会发现那里人们所崇拜的神灵与你出发时会不一样。

  印度教宣扬人生轮回和因果报应,认为生命不是以生为始,以死为终,而是一系列生命中的一个环节。人除了可感觉到现世外,还有感觉不到的前世和来世,任何人都不过是在这三个世界中流转轮回,无始无终。灵魂转世的根据来自于“业力”(梵语“羯磨”),所谓“业”,即人们身心所表现出来的行为和意念。你要造业就必有果报,有了果报便产生轮回。在此过程中,你的行为和意念是可以影响你的“业力”的,而且是记录在案的。为此,印度教还提出一种为各等级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即所谓“法”(梵语“达磨”),人们只有按照这种“法”行事才能得到善报。好的“业力”得好报,坏的“业力”遭恶报。积德行善者来世荣华富贵,死后的灵魂还可以升入天堂,而作恶多端者来世理所当然要受苦受难,其灵魂只能下地狱。同时,天堂和地狱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任何一个灵魂都不会永久地呆在天堂或地狱,它迟早要重返人间,在新的转生中去承受他的“业力”。印度教承认个人是自身命运的改变者,但你不能改变现实而只能改变来世,理由是你的今世来自于上世,是上世决定了的。因此,人与人之间的一切现象都是合理的,即:无论贵贱、贫富都是你过去生命的后果。你的生命不过是世间的一瞬间,它也许是不公平的,但从千千万万生命的转生过程来看,它又是完全公平合理的。因此,一切试图改变现实的努力都是徒劳的。不仅如此,对一个虔诚的印度教徒来说,改变来世命运仍不是最终的,人生最终目的是要追求超越轮回。这须经历人生四个时期,即:梵行、家居、林栖和云游,并按照每个时期的规定进行祭祀、祈祷、持戒、禁欲等,更须舍弃名利地位、妻儿亲朋,由此认识自我,脱离生死轮回,在一种永恒中得到安息,才能得到“梵我合一”的正智,体悟“梵我合一”的最高解脱境界。

  印度教主张非暴力和不杀生,认为一切形式的暴力都是罪恶,不能容忍的,即使打死一只蚊子也会被认为不仁。“非暴力”这一至理名言,就来自被称之为印度国父的圣雄甘地,其“不合作和非暴力运动”对印度1947年的独立,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印度教重男轻女的思想十分严重,而且由来已久。雅利安人进入印度后,因经常对外作战,需要很多男人,男人的地位由此不断上升。此外,几乎每一个印度教徒都认为,生儿子是祖辈的功德,女大不能嫁则是父母的罪过,家中没有儿子是最大的不幸。印度教经典有规定,女子结婚五年若不能生子,丈夫可再娶一妻。即便在当今,一个没有儿子家庭中的妇女,其地位和可能受到的虐待和歧视是不言而喻的。

  种姓制度是印度教一个非常重要特点,对此不得不多说几句。种姓制度起源于数千年以前。该制度最早称为“瓦尔纳”,梵文的意思是“色”。最初用以区分白肤色雅利安人与黑肤色达罗比荼人。随着雅利安人社会的不断分化,其内部出现了不同等级的社会职业分工。以前的祭司,成为专门从事祭祀、教授吠陀的最高等级“婆罗门”。他们垄断祭祀和文化事业,不从事生产,专靠他人的布施生活。以前的部落首领和以战事为业的武装集团,则成为武士等级,被称作“刹帝利”。上述两者是处于统治阶级地位的等级。第三是从事各种生产活动、缴纳贡税的平民,被称作“吠舍”。这三个等级基本来自于雅利安人。以前的当地土著人,也就是充当奴隶的这部分人,则成为受压迫、奴役和歧视的“首陀罗”。在婆罗门教盛行时期,由于婆罗门祭司具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和权力,于是他们便利用手中的宗教特权,将这四种等级进一步加以神化,称这四种人分别是从创造神梵天的口中、双臂、双腿和双足生出。同时,由于出生的部位不同,所以四个“瓦尔那”的地位有别,尊卑高低不同。由此便形成了印度的种姓制度。

  除上述四个等级外,后来又出现一个“贱民”阶层,被称作“不可接触者”,也叫“天民”,实际上是第五个等级。种姓制度产生后,它又不断分化成许多的小集团,称作亚种姓,据说有数以万计。

  也许是受人生轮回思想观念的影响,印度的种姓制度具有很强的祖传世袭传统,一般不能更改。其内部婚姻、职业选择、社会地位、甚至饮食等等,全都有严格的限制,可谓等级森严。

  先说婚姻,根据种姓制度,各等级之间只能内部通婚,即同种姓之间可以互相通婚,不同种姓之间则不允许通婚,这叫做“顺婚”。同时也不允许“逆婚”,即高种姓男子可以娶低种姓女子,但低种姓男子不能娶高种姓女子。否则你的高种姓地位就会被排除种姓之外。寡妇再嫁是严格禁止的,守寡妇女要终身服丧,且备受歧视。

  再说地位,不同种姓享有不同的地位和权力。婆罗门的地位最高,权力最大;首陀罗地位最低,无权上学,没资格进庙朝拜,甚至不允许与高种姓人打照面,看见高种姓人走来,你就得赶紧躲起来,否则难逃打骂。

  区别最大的要属职业,因为按照祖传惯例,各种姓之间均有自己的传统职业,它不仅有高低贵贱之分,基本上还是世代相传。凡同宗教相关的职业,都是神圣高贵的,由婆罗门承担;凡同肮脏东西相关的工作,如扫地、洗衣服等,则被认为是卑污下贱的,这类工作包括护士、理发、织布、听差、皮匠等。各种姓之间的职业基本上是一成不变的,且高种姓还可限制和反对本种姓人改行从事外种姓人的工作。例如,印度媒体曾报道说,某地一高种姓大学生毕业后因找不到工作,开了家洗衣店,结果是遭到高种姓人的群起而攻之。另有一家境贫寒的婆罗门因失业到别人家当佣人,做饭看孩子可以,但绝不能打扫卫生间,因为这会降低自己的身份。本人刚到印度时,还有过这样的经历,我让一印籍雇员打扫阳台,他告之说不行,理由是他属于婆罗门,不能拿扫帚,拿扫帚的只能是“贱民”

  饮食上,种姓之间也有着严格的限制。一般说来,印度教徒只能吃本种姓、同级种姓或高于自己种姓人做的食物,高种姓人不能接受低种姓人手中的任何食物。此习惯同样适用于用水,即种姓之间不能混用一口井中的水,特别是首陀罗,必须用自己的井水,如玷污了高种姓人的水,轻则遭打,重则被处死。

  数千年来,由于人们受种姓思想的约束,人们的日常生活、风俗习惯等无疑也受到严重影响。存在于不同种姓之间的根深蒂固的道德标准,至今在一些地区仍十分严格,种姓歧视未得到根除,并带来种种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政治上不利于印度的团结统一。尽管种姓制度的许多规定使人们循规蹈矩,安分守己,不重现实,只重来世;不重物质,只重精神,形成了压抑下的某种和谐与凝聚力,但它把印度社会分成若干社会集团,把人分成三六九等,则导致印度社会的分裂和人民、民族之间的不团结。历史上,它为异族多次入侵提供了便利条件,现代中,它又造成多次内部民族矛盾的激化,纠纷此起彼伏。

  其二,不利于经济的发展。种姓制度是产生“种姓主义”思想的温床。由于“种姓主义”思想作怪,人们想事办事多从本种姓利益考虑,很少考虑全局,缺乏团结互助精神。此外,因人的职业是生来决定,且不易改变,所以无论你的职业兴趣、职业特长如何,你都必须去做规定了的那些事。没有挑选的余地。这理所当然会影响人们才能的发挥和工作效率。

  其三,不利于社会稳定。种姓内部通婚制,极易产生多种社会问题,如童婚盛行、高额嫁妆,妇女地位低下等等。男方未得到满意嫁妆把媳妇逼死,贫寒之家早嫁女儿,童男幼女早早成家,早婚早产、孤儿寡母等现象,都每每见于报端,不绝于耳,严重影响到社会前进步伐。

  其四,造成妇女地位低下。种姓制度与妇女地位低下紧密相关。在印度,女人结婚后,一般是要辞去原有工作的。生孩子、照顾丈夫、洗衣做饭等家务是妇女的“天职”。婚后工作属不守妇道,会被看成给丈夫丢脸或是品行不端。一旦成为寡妇则更是苦不堪言,因为按照传统观念,寡妇是决不能再嫁的。因不堪屈辱,寡妇自焚事件是屡有发生。此外,还有一些低种姓的年轻女子被送进寺庙“为神服务”,其命运更是惨不忍睹。据说这种陋习也影响到印度的穆斯林,但形式稍有不同。例如,在印度北部某个村庄,每当阿訇到来访时,村里的长老都要召开会议,送上礼物,并且挑选一名村里美丽少女为他“服务”。

马吐拉神湖边的印度教徒

虔诚的印度教徒

  种姓制度危害很大,对社会和国家都产生了严重影响。独立后的历届印度政府均高度重视,并且采取了各种措施加以改善,也取得一定的成效。在城市,某些不良现象和陋习已大为减少。但在农村,情况不容乐观,甚至还十分严重。例如,据印度媒体报道,2001年,印度古吉拉特邦大地震后,该邦一些村镇受到严重损失破坏。可随后的救援工作却受到极大困扰:许多无家可归的灾民,他们依据印度教种姓的差别,分别居住在泾渭分明的帐篷区内。每当救援团体发放救灾物资时,都不得不根据当地村镇领导人的要求,提出不同的灾民清单。而这种情形的出现,完全在于它可能使那些位居最下层的贱民得不到救济物资。为此,救援人员不得不大费口舌劝服村长、镇长或高种姓居民,以确保每位灾民都能得到救灾物资。此外,高种姓与低种姓之间的流血冲突也时有发生。不难看出,要真正克服和改善种姓制度、或者说转变传统观念,消除种种弊病矛盾,谈何不易,看来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应该说,印度教还有许许多多的特点、传说和故事可以聊,可以讲。因为它不仅仅是一种宗教,一种集多种信仰、多种哲学理论、多种祭祀礼仪、生活习惯和风俗于一体的混合物,而且还是一种哲学和生活方式。它不仅已经延续了几千年的历史,深深扎根于全世界近十亿印度教徒的心中和血液里,而且它必将继续发展和变化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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