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印度签证及注意事项
2010-09-14 21:00

(2024年9月29日更新)

   一、印度的签证机关

  印度境外的签证机关是印度驻各国使、领馆和高专署。印度国内的签证机关是印度外交部和内政部下属的外国人管理处(Foreigners Regional Registration Office,简称FRRO)。印度各邦、市及国际机场都设有外国人管理处。

  二、印度签证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中国公民必须事先办妥印度签证后,方可进入印度。印度驻中国使、领馆仅直接受理外交、公务护照持有者提交的签证申请,印度签证申请中心受理普通护照持有者提交的签证申请。印度内政部及其下属的外国人管理处办理其他各类签证和签证延期及外国人居留证等事宜。中国公民不可在印度的机场、港口申办口岸签证进入印度。

  三、申请印度签证须知(以下信息主要来自印度驻华使、领馆网站和印度签证申请中心,更新及更详细的内容请查询相关网站)

  (一)申请签证基本要求:

  1、签证申请者所持护照的有效期应在180天以上且至少有2页空白。

  2、申请者应通过https://indianvisaonline.gov.in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打印并由本人签字后连同该类型签证所需的所有相关文件一并提交。

  3、除外交护照持有人、有资格申请外交和公务签证的申请人及70 岁以上或 12 岁以下的签证申请人外,其余人员申请签证需前往 IVAC 采集生物特征数据。

  (二)申办地点和时间:

  1、北京印度签证申请中心(除上海和广州总领馆领区外的其他申请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8号,佳程广场A座五层.

    电话: 13335978935

    电子邮件 : info.bj@blsinternational.net

    2、上海印度签证申请中心(浙江省、江苏省和上海市的申请人)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2299号11B38

    电话:(021) 5283 3395

    电子邮箱 : info.sh@blsinternational.net

    3、广州印度签证中心(广东省、福建省、湖南省、海南省、云南省、四川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申请人)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3号富力盈力大厦北塔2401A室

    电话: 020-39937694

    电子邮箱 : info.gz@blsinternational.net

    4、提交签证申请时间:周一至周四:8:20-14:20(节假日除外)

                         周五:上午8:20-10:20(节假日除外)

四、签证类别和申请要求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链接查阅申请签证最新要求及具体费用,合理选择签证类型。

1、印度驻中国使馆官网:

https://eoibeijing.gov.in/eoibejing_pages/MTA5Ng

2、印度签证申请中心:

https://india.blscn.cn/beijingcn/requirements.php

  五、注意事项

  (一)正确理解签证的有效期与停留期

  签证的有效期是指持证人可以进入印度的期限,而停留期是指持证人入境后可以在印度停留的期限。印度签证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如签证上注明了停留期限,则应在签证有效期内入境,自入境之日起在印停留时间不能超过签证所注明的停留期限。同时,无论是否已停够签证停留期所注明的时间,都必须在签证有效期内离开印度。

  如签证上未注明停留期限,则表示签证的有效期与停留期一致,即在签证有效期内入境印度,入境后可一直停留到签证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二)及时办理签证延期

  如确有需要,可在印境内申请签证延期。申请签证延期应由印方接待单位代为办理,一般是先向印内政部提出申请,然后凭印内政部的批准函去外国人管理处(FRRO)办理具体手续。签证延期应在签证失效之前办理。签证上已注明不得延期的,必须在签证到期前离境。

  特别提醒:持过期签证在印度停留系违法行为,轻则被罚款或驱逐出境,重则被判监禁或有期徒刑。

  (三)签证种类不能转换

  入境印度后,不能申请转换签证种类。如需将商务或其他种类签证转换成工作签证,则必须回到中国,向印驻华使、领馆提出申请。

  (四)及时申办外国人居留证

  无论持何种签证,如连续在印停留时间超过6个月,则应在印度内政部或外国人管理处申请办理居留手续并领取外国人居留证,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居留证的延期手续。

  六、印度境内、外的签证机关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一)印度驻中国大使馆

  地址:中国北京亮马桥北街5号 100600

    联系电话:+86-10-8531 2500/2501/2502/2503

    传真 +86-10-8531 2515

    电子邮箱:hoc@indianembassy.org.cn

  (二)印度驻上海总领事馆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2201号上海国际贸易中心1008室

    电话:+86-21- 6275-8882/ 8885/ 8886

    传真:(86 21)6275 8881 & 6295 6892

  (三)印度驻广州总领事馆

  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8号天誉大厦(三期)14楼1401-1404单元,邮编:510610

  电话:+86-20-85501501-05

  传真:+86-20-85501510/85501513

  电子邮箱:cgo@cgiguangzhou.org.cn  

(四)印度各地外国人管理处(FRRO)地址及联系方式:

请通过以下链接查询:

https://www.mha.gov.in/PDF_Other/Addressoffices_250420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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