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印度使馆远程视频公证办证须知
2023-05-26 00:30

为便利海外中国公民办理公证事务,中国驻印度使馆(下称“使馆”)及新德里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下称“签证中心”)与国内公证机构(下称“公证机构”)合作试点,推出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办证方式。在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前,请认真阅读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一、注意事项

当事人申请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大陆地区居民;

(二)在印度长期居住(已在印度连续停留达180天,或已获得永居、长居身份证件,或工作、学习等长期签证的情形)并属于使馆领区(除哈尔邦、恰尔肯德邦、奥里萨邦、切蒂斯格尔邦、西孟加拉邦、马哈拉施特拉邦和卡纳塔克邦外,其余邦区的申请由驻印度使馆办理)。

(三)公证书拟在国内使用,公证事项系使馆无法办理的,且当事人自愿选择海外远程视频公证;

(四)可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办理的公证事项包括:声明、委托(包括涉房产、股权、继承等重大财产类事务)、婚姻状况、姓名、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无犯罪记录、经历、学历、证书(执照)、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文本相符等。

(五)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禁止性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

2.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3.当事人之间对申请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4.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5.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又无法补充,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6.申请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7.申请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8.当事人拒绝按规定交纳公证费的;

9.其他不适合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情形;

二、申办流程

1.申请人直接向国内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名单见附件1)提出公证申请。

2.待国内公证机构审核同意受理后,申请人可自愿选择在使馆预约办理或在签证中心预约办理远程视频公证。预约时须填写《驻印度使馆远程视频公证 预约登记表》(附件2),连同申请人有效护照资料页以及在印度长期居住证明的电子版或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相应邮箱:申请在使馆办理的,发送至new-delhi@csm.mfa.gov.cn;申请在签证中心办理的,发送至delhicentre@visaforchina.org。

3.申请人等待使馆或签证中心通知视频公证时间。

4.申请人本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到中国驻印度使馆领事办证大厅完成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程序。请遵守使馆相关防疫和安检要求,并带齐以下材料:① 有效中国护照原件;② 有效长居证明原件;③ 国内公证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5.视频公证开始前请仔细阅读并签署《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权责告知书》(附件3)。

6.视频公证办理全程以国内公证员为主导,申请人须根据国内公证员的要求,亲自操作系统,远程回答问题,在线完成办理。请注意:① 公证全程原则上应使用规范用语(汉语普通话)。② 使馆工作人员将全程在场,协助国内公证员见证申请人自愿办理公证及现场(电子)签名等。③ 申请人须具备熟练使用手机操作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基本能力。视频公证办理过程中,使馆工作人员不能协助申请人操作手机、回答国内公证员提出的问题,不提供翻译服务。

7.视频公证结束后,申请人直接向国内公证机构交纳公证费(收费标准请径询国内公证机构)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公证书翻译费、申请公证的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并与国内公证机构商定取件方式、进度查询等事项。使馆不收取任何费用。在签证中心办理的,需向签证中心支付服务费(该服务费不在公证收费标准范围,以签证中心公布为准)。

8.国内公证机构如需申请人提交办理公证所需的书面材料,中国驻印度使馆领侨处将现场收取、封存。请申请人阅读并签署《邮寄承诺书》(附件4),预约当日取件并当面支付邮费。

9.公证机构收到邮寄材料审核无误后,按照有关程序出具公证书。

三、相关规定

(一)申请人向国内公证机构申办公证,最终是否可予办理由国内公证机构决定。申请人应如实告知、填写所申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所上传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充分。

(二)对申请人所填写的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信息,以及所上传的证明材料,公证机构将及时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形式依法进行核实。如果因申请人不如实填写申请公证事项的信息、上传的证明材料不真实、不合法,或因条件所限无法核实到有关信息的,公证机构将不予办理。

(三)国内公证机构将对申请人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全程录音录像并按规定存档。申请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或对公证书内容等有异议的,应向国内公证机构提出。

(四)申请人可根据邮寄承运部门有关邮寄过程中发生材料丢失、损毁等赔偿条款自愿投保,如发生纠纷,应由申请人自行与承运部门协商解决。

(五)当事人选择采用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方式申办公证,即视为当事人自愿申办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已阅读、理解、知晓、认可本须知中每一项内容,并愿意接受相应规则的约束,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免除使馆(签证中心)的一切责任。

四、联系方式

(一)中国驻印度使馆领事办证大厅

咨询电话:011-24675259(工作日上午09:30-12:30,下午15:30-17:30)。

咨询邮箱:new-delhi@csm.mfa.gov.cn

办理时间:周二或周四上午9:30-12:30(节假日除外)。

地址:中国驻印度使馆4号门(地址:Gate No. 4, Chinese Embassy,Chanakyapuri, New Delhi,110021)。

(二)新德里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电话:9999036735(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4:00,下午15:00-17:00)。

邮箱:delhicentre@visaforchina.org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4:00(节假日除外)

地址:Concourse Floor, Baba Kharak Singh Marg, Shivaji Stadium Metro Station, Connaught Place, New Delhi -110001 India。


附件1参与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公证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持续更新)

附件2驻印度使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预约登记表

附件3驻外使领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权责告知书

附件4邮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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